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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17  作者:  新闻来源:西安区检察院  【字号: | |
  

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西安高质量转型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自觉融入中心主动作为,竭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坚持围绕大局来思考和谋划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发展中展现新担当,为西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

  服务平安西安建设工作,展现检察力量。五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52人,起诉1436人;依法不批捕133人、不起诉160人。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8条;向涉案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0份。开展法律宣讲15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

  服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展现检察担当。共办理涉疫情防控案件79人。提前介入45人,正确引导公安机关取证方向,并快捕快诉,均于受案3日内审查完毕。省检察院检察长通过远程视频全程观摩了我院办理的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件庭审,并对我院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给予充分肯定。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展现检察作为。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院40余名干警分别对贫困村民、党员、学生和退休矿工实施了一对一、点对点的包保帮扶,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运用司法救助政策救助3人,救助金额12万元。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批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3,向林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金融类犯罪嫌疑人6人,起诉24人,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400余万元的吴某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成功办理了利用互联网实施的涉案金额达1亿元的组织领导传销案件,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

  服务全区重大战略部署,展现检察情怀。认真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制定了《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企业和项目单位开展司法服务30余次,为企业和项目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件次,帮助完善相关制度7项;办理破坏经济秩序类犯罪案件110件,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着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依法严厉打击了涉案金额40余万元的故意损毁林木涉农犯罪。着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共有10名业务骨干转隶到监察委员会。

  二、践行初心使命办好实事,倾力守护群众合法利益

  始终聚焦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守护好祖国的下一代。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6人,起诉7人。依法批捕涉罪未成年人16人,起诉34人。成立了全省首个以检察官个人命名的工作室,投资150万元建设了青少年阳光关爱基地;创建了“训诫会+心理咨询师疏导”工作模式,实践了“基地+活动+宣教”社会化帮教平台,帮助40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深入大中小学校举办法治讲座50多次,受众达7000余人。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被评为“全市模范集体”,1人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积极参与区域社会治理,守护好人民的司法信赖。认真探索“枫桥经验”的西安检察版,用心用情做好检察信访工作,“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信访262人次,群众来信来访回复率达100%,认真做好“两会”等重要节点维稳工作,实现涉检零越级上访。坚持“开门办案”,共召开公开听证会21次,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感受司法温情。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连续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依法打击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守护好百姓的舌尖安全。依法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批捕47人,起诉193人。依法对跨35市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的2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坚决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我院“舌尖安全”办案组荣获集体三等功。

  三、聚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提质增效,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在立案监督中,监督立案79人,监督撤案1314人,纠正漏捕6人;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下发检察建议7份;在审判监督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1件,采纳7件;充分利用“案-件比”提升办案质效,“案-件比”由2019年的2.086下降到1.025。在刑罚执行监督中,依法同步监督监外执行罪犯532人,办理收监提请审查案件7件、监外执行违规案件5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8件,制发检察建议31件。对脱管又重新犯罪外逃人员,实行一网式跟踪,在山西和延边将3名脱管人员抓获并收监。

  坚持提档升级,努力做实民行检察。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9件。对确有错误的判决提请抗诉3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3件,对当事人申请监督,依法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3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7件。向行政机关送达非诉执行检察建议37件。

  坚持积极稳妥,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对原辽源市垃圾填埋场在我区存放80万吨垃圾的行为,向原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原市环保局对其进行了10万元的行政处罚,市环卫处已将80万吨垃圾清除。

  四、持续深化改革政治定力,全面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始终坚决贯彻党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激发检察工作活力,努力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积极推进诉讼制度改革。规范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推动监督事项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16672人。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在办理涉案51人的电信诈骗案件中,率先在全市推行落实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

  积极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合理布局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改革后,办案一线力量明显增强,实现了资源整合、“瘦身”、提效。

  积极落实改革配套措施。完善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责权清单等制度,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落到实处,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五、落实强基固本时代要求,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党建带队建,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自觉、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1人荣获“辽源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人被吉林省委、省政府评为“吉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1人荣获“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被团市委评为“市第八届十佳杰出青年”。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建立务实训练、模拟演练、听庭评议等教育培训机制,搭建传导式教学、文书评比、案例研讨等锻炼平台,组织开展覆盖全员的“业务大竞赛、岗位大练兵”活动。先后组织“学员即教员”传导式集中培训30次,举办了业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10余次,开展了“个案研讨”50余次,检察办案质效明显增强。1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官”、3人被省检察院评为“业务能手”。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开展廉政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记录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三个规定”,做到在阳光下执法,在监督中办案。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检察队伍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1人被省委政法委、省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检察院评为“吉林省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9名个人和4个集体被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

  六、增强接受监督行动自觉,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将检察权的运行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自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的要求,坚持在区委领导下开展检察工作,先后9次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和司法改革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坚持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认真落实各项决议。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8次,召开代表座谈会11次,采纳代表合理化建议50余条。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法律文书963条、程序性信息1229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听证会、庭审观摩等活动30次,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5条。

  五年来,全体检察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规范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先后有6个集体和部门受到高检院、省、市检察院的表彰奖励,有20余名干警被高检院,全国妇联,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市检察院,区委和团市委记功或表彰奖励,我院连续两次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选为文明单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的真诚关心与鼎力帮助。在此,我代表西安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精准服务保障全区中心工作的方式方法需要不断创新;法律监督的能力水平需要不断提高,就案办案的问题需要不断克服。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增强检察自觉、体现检察担当,为西安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持强化政治建设,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让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坚持自觉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增强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落实重大战略部署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西安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

  三是坚持依法履行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素质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目标,继续抓好“思想政治、监督能力、纪律作风”三大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对标新要求、应对新挑战,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为推动西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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