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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系列宣传活动(二)西安区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法典进企业普法宣传
时间:2026-09-10  作者:刘香月  新闻来源:西安区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落实,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9月9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辽源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区分局走进西安区重点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现场,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来到企业一线,向企业负责人、相关生产人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单。结合生态环境法典条文,面对面细致讲解企业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干警结合企业日常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聚焦企业固体废物分类存放与规范处置、污染防治等重点内容进行讲解,倡导企业主动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坚持绿色生产。

本次普法宣传把法治服务送到生产经营前沿,有效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引导企业严守生态环境法律红线。下一步,西安区检察院将持续做深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护航西安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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